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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

发表:2018年3月 在线预约 | 咨询医生 进入医生答疑区 作者:吕红钰

  妊娠高血压属于较为常见的妊娠疾病,而且其危害也是较大且较为严重的。女性朋友了解了妊娠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,可及时做出诊断,及时对妊娠高血压做出治疗。

  妊娠高血压就是妊娠妇女仅有高血压,伴或不伴有水肿,不伴有蛋白尿。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指妊娠20周后,孕妇发生高血压,并伴有蛋白尿及水肿。

  妊娠高血压的诊断标准:

  高血压:血压升高达≥140/90mmHg,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≥25/15mmHg,至少二次,间隔6小时。

  蛋白尿:单次尿蛋 白检查≥30mg,至少二次,间隔6小时,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≥0。3克。

  水肿:体重增加>0。5kg/周为隐性水肿。按水肿的严重程度可分为:局限踝部及小腿(+);水肿延及大腿(++);水肿延及会阴部及腹部(+++)。

  妊娠高血压:仅有高血压,伴或不伴有水肿,不伴有蛋白尿。

  先兆子痫:是多系统受累的情况,主要的是母体异常发生于肾、肝、脑及凝血系统,由于胎盘血流减少可引起胎儿生长迟缓或胎死宫内。

  轻度先兆子痫:有高血压并伴有蛋白尿的存在。

  重度先兆子痫:血压≥160/110mmHg;蛋白尿≥3克/24小时;伴有头痛,视物不清,恶心,呕吐,右上腹疼痛;眼底不仅有痉挛还有渗出,或出血;肝,肾功能异常,或有凝血机制的异常;伴有心衰或/及肺水肿的存在。

  妊娠高血压做好产检很重要。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:开展围妊娠期和围生期保健工作。指导孕妇合理饮食和休息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情复杂,变化快,分娩和产后生理变化及各种不良刺激均可能导致病情加重,因此对产前,产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十分重要,以便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,及时合理干预,早防早治,避免不良临床结局发生。